2016-06-29 工作文件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请“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参与高校利用暑期安排回访学员的函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9日

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各参与高校: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以下简称“研培计划”),是我国非遗保护事业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工作。自研培计划试点及正式实施以来,各参与高校以饱满的热情、严谨的治学态度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科学安排课程,精心组织教学,周到做好后勤服务,圆满完成了2015年下半年度和2016年上半年度的研培任务。研培工作受到参训者的普遍欢迎,广大传承人群迫切希望能够得到参加研培学习的机会。研培计划作为高校与非遗传承人群的互动实践,密切了高校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及民间社区文化传承的联系,促进了相关学科建设。

暑期将至,下一批研培班次正在陆续筹办中。为及时总结积累经验,促进教学相长,提高教学效果,更有针对性地实施研培计划,经商教育部高教司同意,特请各参与高校利用暑期,安排研培计划实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教师,开展一轮全面深入的回访学员活动。

一、回访任务

深入学员来源地和非遗项目所在地,考察非遗项目及当地文化,走访传统工艺企业和作坊,访谈参训学员和其他传承人群,做到:

(一)全面评估教学效果;

(二)深入了解把握相关非遗项目的特征、历史演变与文化内涵;

(三)进一步完善研培课程设置;

(四)探讨建立高校与项目所在地的长期合作关系,包括建立传统工艺工作站或实训基地、田野调查基地等;

(五)对完善研培计划提出建议。

二、工作要求

回访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并注意尊重当地民族宗教风俗习惯。

各校回访后,要形成回访报告,并于8月15日前分别报送教育部高教司和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三、回访活动经费补助

文化部将通过相关高校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生源地远近,为每校安排2-5万元的回访活动经费补助,在已下达的研培计划经费(已列入2016年度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央补助地方转移专项资金)中列支。

研修班承办高校回访活动经费补助,由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直接拨付。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管理处

        张晓莉 赵冰心

联系电话:010-59882033

电子邮箱:fysglc@mcprc.gov.cn

专此函达。

附件:2016年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

       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首批参与院校名单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2016年6月25日

附件

2016年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

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首批参与院校名单

(57所,按学校代码排序)

清华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建筑大学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美术学院

山西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同济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大学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江南大学

南京艺术学院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

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郑州轻工业学院

中南民族大学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广州大学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广西民族大学

四川美术学院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四川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凯里学院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藏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青海师范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新疆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石河子大学